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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市社科应用研究(法学专项)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4.03.13

各院(部):
   根据《关于申报 2024 年度市社科应用研究法学专项课题的通知》(详见附件),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一般情况下,课题申请人(主持人)和三分之二以上课题组成员须为本市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专业性强或学术影响力大的课题,鼓励与本市以外的高校或实务部门联合申报。 
  2.课题主持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独立开展及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并担负实质性课题研究任务。课题组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3.课题主持人原则上为1人,联合申报课题主持人原则上 不超过2人,包括主持人在内的重点课题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其它类型的课题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所有课题成员不超过7人。
  二、注意事项
  1.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应遵守《镇江市社科应用研究专项课题管理办法》(镇社科字〔2022〕16号)相关规定。
  2.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以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另外一个课题。
  3.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市级以上相同研究内容课题的,不得重复申报。
  4.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结项或撤销立项、结项。
  三、申报方法
  请申报人严格按照通知内的要求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将纸质稿1式1份交至正则楼322室,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办公平台,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8日中午11点,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科技处
                  2024年3月13日

附件: 镇社科字〔2024〕12号关于申报 2024 年度市社科应用研究法学专项课题的通知.pdf
申报指南.docx
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