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3.09.13
各院(部)、部门:
接江苏省科学技术协会和镇江市科学技术协会的通知,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正式启动,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
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材料提交及时间节点:请于9月18日下午15:00之前将2023 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申报书、汇总表及参选论文电子稿发送到联系人办公平台。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8962959
科技处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 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报送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的通知0913.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