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3年教职工购房补贴的通知
发布院部:资产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发布时间:23.09.06
各院部、各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一年一度的教职工购房补贴发放工作开始启动,补帖标准仍按“镇政发[2003]2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请符合购房补贴发放条件(1998年前参加工作)的事业编制教职工,请下载《申请购房补贴报名表》并认真填写,以前已经登记过的教职工也请重新下载并填写,以便准确评分。
提交《申请购房补贴报名表》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5日,逾期作自动放弃本年度购房补贴申请。
根据校长办公会精神,学校人才引进的教职工不再享受购房补贴。
提交《申请购房补贴报名表》的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原住房(98年前居住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份,配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身份证号码不是镇江市的,必须提供承诺书说明本人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如果是补差的不需要。)
3本人结婚证(复印件)
或 离婚证明(复印件)和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
或 未婚单身证明(或婚姻状况声明书)(原件、复印件)
或 丧偶(按房改办要求提供)。
4本人职称资格证书和和学校聘任文件(复印件)、退休职工的职称资格证书和退休证(复印件)。
5新购房产权证(复印件), (退休职工可不提供)。
6市住建局房改处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地点:正则楼112室
电话: 88962723
联系人:李 英
镇江高专资产管理处
2023年09月06日
附件: | 申请购房补贴报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