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院部: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发布时间:23.04.19
各学院、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2023 年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分别上5月2日(星期二)的课、5月3日(星期三)的课,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学院、部门要认真做好假期值班值守,保持应急机制正常运行,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按规定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假期。
特此通知!
党政办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