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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2.11.22

各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社政函(2022)42号)文件精神(详见:http://jyt.jiangsu.gov.cn/art/2022/11/18/art_58320_10671084.html)。请组织本院(部)有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立项项目的老师做好中期检查和结项工作。
一、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1年立项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一般项目及专题项目;
 (二)检查内容
  在研项目研究进展情况、阶段性研究成果完成情况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上述项目中,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相关成果经学校社科研究管理部门初审达到结项要求的,可不参加中期检查,直接按结项要求申请办理结项。
二、结项工作:
  2022年度及以前立项的项目,已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研究任务,符合结项要求的,可申请办理结项。结项材料要求:①结项材料请按照《结项报告书》、《中期检查表》、《项目任务书》、《项目变更申请表》(延期项目需提交)、研究成果的顺序装订成两册。②《结项证书》需要用光面卡纸单独打印两份。③《项目鉴定表》需要单独打印两份。
  2017年度立项的项目,本次未按要求提交结项材料或未通过本次结项验收者,根据通知要求教育厅一律作撤项处理。
  相关中期检查和结项材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请按照通知要求填写,集中提交科技处(正则楼322室),电子版发联系人办公平台,截止时间12月19日,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陈业强  联系电话:88960998

  科技处
  2022年11月22日

附件: 附件1-9.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