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的几个注意事项
发布院部:财务处发布时间:22.03.02
各院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18号公告,高校采购国产设备可以进行增值税退税,为充分运用好政策红利,财务处和资产处认真学习相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我校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提出如下要求:
1.高校采购的设备必须是国内生产的才能退税,进口设备不符合政策要求;
2.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是普票(已办理增值税退税的国产设备,自增值税发票开具之日起3年内,设备所有权不能转移或移作他用);
3.设备为在实验环境下为科学研究、科学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不包括中试设备),我校主要是教学实验仪器及装置、教学示教演示仪器及装置、计算机工作站等,学校教学用电脑这些目前不能退税,只有为科研服务纳入工作站资产管理的电脑才能退税;
4.采购合同须注明设备生产厂家及产地;软件不可以单独退税,必须以固定资产形式退税,这个在采购合同时就必需加以明确,进行适当规避。
5. 入高校在册固定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财务处 2022年3月1日
附件: | 《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8号.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