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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镇江高专2021年度教师服务社会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院部:科技处、职业高等教育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发布时间:21.12.09

各院(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依照《镇江高专教师服务社会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镇高专﹝2021﹞56号)文件要求(附件1),现开展2021年度教师服务社会成果奖励申报和登记工作。凡教师个人利用专业特长,为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四技服务和社会培训等活动(不含:专利转移转化和已立项的横向科研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的,均可申报。
  申报四技服务类,须提供:教师服务社会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2)、有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技术文件复印件、经济和社会效益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新闻报道复印件等材料。
  申报社会服务类,须提供:教师服务社会成果奖励申报表(附件2)、培训内容、效益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签到表复印件、新闻报道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成果期间须为2021年度,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2月16日前,将申报表和纸质材料各一份报送行政楼321房间,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办公平台。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8962959
                科技处
             2021年12月9日

附件: 镇江高专教师服务社会成果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版).pdf
教师服务社会成果奖励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