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评选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院部: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发布时间:05.10.13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镇政办函[2005]1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校应推荐评选一名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请各系部、各部门对照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发动,推选出工作认真、业绩突出的候选人员。具体事项参见附件。
人事处
2005.10.13
附件: | 通 知.doc |